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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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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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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6
发布时间:2023-06-16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发布时间:2018-04-20
(二)捐赠者指定的人道救助项目(如指定救助区域、对象、方式等);(三)进行“资金”募集及开展救助工作所需的宣传、办公费用等;(四)表彰、奖励在助学助健康及募捐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红十字组织、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和志愿工作者;(五)符合本“资金”宗旨的其他开支。
发布时间:2017-11-07
民政局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发布时间:2019-11-28
辰办〔2012〕20号
发布时间:201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