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26个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
发布时间:2017-10-26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发布时间:2018-12-0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充分利用有关部门提供的记录信息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有关部门提供的记录信息不能满足统计工作需要的,可以补充采集。”《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7-07-27
政府文件
6、辰政发〔2007〕9号《关于加强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7、县政府〔2008〕第2次专题会议纪要涉及县政府招待所改制问题的税费优惠政策。二、以下文件执行到规定期限或项目实施完毕1、县政府〔2002〕第2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涉及辰溪县人民医院租赁经营项目的税费优惠政策;2、辰政函〔2004...
发布时间:2009-06-09
规范性文件
别墅:每建筑平方米核定税额13元。(二)非住房按房屋类别分为一般经营性房屋、豪华经营性房屋二类。豪华经营性房屋包括酒吧、茶座、歌厅、舞厅、宾馆、洗浴休闲中心等每建筑平方米核定税额16元;招待所、大型商场超市、写字楼、酒楼、美容美发店等每建筑平方米核定税额12元;其他门面店铺每建筑平方米核定...
发布时间:2009-09-24
发布时间:2020-09-28
发布时间:2020-09-28
第六条凡在本县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煤炭税费征管第七条煤炭税费实行“信息程控管理,税费源头征收,路面稽查监管、站点复查补征”的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煤炭税费全部纳入县财政统一管理,实行“核定标准,据实计征;
发布时间:2013-04-22
发布时间:2024-05-07
发布时间: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