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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经费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使用。项目直接费使用必须经项目申报、项目验收、资金报账三个程序审核。第二章支持范围第四条项目直接费主要支持贫困村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扶贫生态补偿、非贫困村扶贫帮扶等方面,不得用于办公经费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扶贫生态补偿项目指贫困村或贫困户拥有符合...
发布时间:2016-04-22
(六)用于县政府规划的面上造林补贴。营造林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查第五条县林业局应根据年度资金总预算结合项目工程实际,会同县财政局编制年度营造林资金分项资金使用计划,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常务副县长审批,金额较大的须报县长直至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批。第六条项...
发布时间:2016-04-22
(七)发展稻田养鱼农发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田基改造、鱼苗引进、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八)新农村建设农发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小型公益事业、村容村貌治理等方面。除预算编制明确规定外,农发资金不得用于办公经费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发布时间:2016-04-22
按政策规定,职工当年的缴费申报工资是按其上年所有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发布时间:2019-04-20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其他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结合我县实际,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在实施绩效工资时,对未列入实施范围人员的工资待遇应作统筹考虑,妥善处理。三、清理核查津贴补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
发布时间:2012-10-29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第四条规定,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发布时间:2015-08-20
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严格把关。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关责任防范体系,确保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顺利实施。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监管工作,要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好专户资金。四、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12-12-28
发布时间:2023-02-13
发布时间:2023-02-13
发布时间: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