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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已竣工的房产建筑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后申请开通水、电、气、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和宽带网络等基本生活配套服务的,应当提供以下证件或文书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1.住建部门提供的房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房产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使用证》;
发布时间:2016-06-03
规范性文件
一、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承租人缴纳房屋出租税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房屋出租税收则由房产代管人或承租人缴纳:1、房产产权所有人、承典人超出主管地税机关管辖范围的。2、房产代管人或承租人拒不提供产...
发布时间:2009-12-09
规范性文件
如果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给予最先举报人一次性3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被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须在30日内凭有效证件到县安委办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奖金权利。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3-05-07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住建、国土资源、征拆办、房产、规划、城管等部门对全县被征收房屋产权合法性进行认定,各乡镇、村(社区)要明确专人参加被征收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工作。第三章房屋产权认定第六条被征拆人提交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建房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县征拆办、...
发布时间:2018-08-20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打击“两违”建设的通告辰政函〔2016〕82号为切实加强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两违”建设,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建设管理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全县...
发布时间:2016-06-02
发布时间:2020-09-28
发布时间:2020-09-28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催缴全县出租及自营用房税收的通告辰政函〔2017〕33号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湘地税函〔2017〕12号)及《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源普查工作的通告》(辰政函〔2017〕1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推动依法治税...
发布时间:2017-04-20
政府文件
第六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岩土勘察、幕墙、检测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个别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造诣较深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三)为...
发布时间:2012-09-28
发布时间: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