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65个

  • 第七条已竣房产建筑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后申请开通水、电、气、电话、线(数字)电视和宽带网络等基本生活配套服务的,应当提供以证件或文书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1.住建部门提供的屋竣综合验收合格证或竣验收备案表;2.房产部门发放的《权使用证》;
    发布时间:2016-06-03
  • 一、所有、承典不在房产在地的,或者权未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或者承租缴纳屋出租税收。二、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所有、承典不在房产在地,屋出租税收则由房产代管或承租缴纳:1、房产所有、承典超出主管地税机关管辖范围的。2、房产代管或承租拒不提供...
    发布时间:2009-12-09
  • 如果举报的非法违法生行为可能导致重大员伤亡的,给予最先举报一次性3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被举报的非法违法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在乡镇民政府承担。举报领奖通知后,须在30日内凭效证件县安委办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奖金权利。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3-05-07
  •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住建、国土资源、征拆办、房产、规划、城管等部门对县被征收权合法性进行认定,各乡镇、村(区)要明参加被征收权合法性认定作。第三章权认定第六条被征拆提交的土地使用证、权证、建用地批准书、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经县征拆办、...
    发布时间:2018-08-20
  • 辰溪县民政府关于整治规范市场打击“两违”建设的通告辰政函〔2016〕82号为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两违”建设,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建设管理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县...
    发布时间:2016-06-02
  • 发布时间:2020-09-28
  • 发布时间:2020-09-28
  • 辰溪县民政府关于依法催缴县出租及自营用税收的通告辰政函〔2017〕33号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作的通知》(湘地税函〔2017〕12号)及《辰溪县民政府关于在县范围内开展税源普作的通告》(辰政函〔2017〕11号)的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推动依法治税...
    发布时间:2017-04-20
  • 第六条专家成员应备以条件:(一)熟悉国家屋安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作能力;(二)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岩土勘察、幕墙、检测等高级程师以上职称,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造诣较深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三)为...
    发布时间:2012-09-28
  • 发布时间: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