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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辰办〔2013〕38号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抗旱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自6月份以来,我县持续晴热高温,无有效降水,土壤缺墒严重,全县进入特大干旱期,森林火险等级不断提高。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现就全县切实加强当前抗旱防火有关...
发布时间:2013-08-14
政府文件
加快推进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辰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积极实施沃土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总产稳定在3.8亿斤以上。2.大力发展农副...
发布时间:2011-0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发布时间:2015-08-30
法规文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质量技术监督、气象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
发布时间:2017-04-05
规范性文件
在开发建设中应自觉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45-5258108)。凡造成水土流失的,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防治措施及时进行治理,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3-07-15
三、考核内容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健全、台账资料、宣传教育、经费投入、队伍建设、整治效果、垃圾分类减量、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其它事项等十大项(见附件2);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宣传教化、分类减量、工作实效、月评月奖、设施设备管理、民意测评等七大项。(见附件3)。
发布时间:2014-02-13
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责任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在县治超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治超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治超工作,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和技术措施,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和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对非法超限...
发布时间:2013-09-25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6日辰溪县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发布时间:2013-09-25
发布时间:2019-10-21
发布时间: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