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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辰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切实规范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
发布时间:2011-03-03
政府文件
经辰溪县国土资源局下达限期办理注销、变更登记的通知书后,杨德文未将原土地权利证书限期交回,亦未办理注销、变更登记。现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五十六条规定,注销辰国用(2006)第04028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特此公告。辰溪县人民政府2015年1月20日...
发布时间:2015-01-23
第二条 辰溪县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对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征收补偿涉及安置的,适用本实施细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因建设需要使用其剩余土地,涉及安置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国家、省对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12-10-12
按照本办法进行安置的对象是指土地征收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合法建房用地手续,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家庭常住人口。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管理工作;征收安置机构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房屋...
发布时间:2012-08-23
第三章房屋产权认定第六条被征拆人提交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建房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县征拆办、国土资源、房产、规划等部门调档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对证件载明的批准建房用地和房屋建筑面积予以合法性认定。第七条被征收房屋经县征拆办、国土资源、房产、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调档核实无误后,对该...
发布时间:2018-08-20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被征收人,是指在征地中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按照本办法进行安置的对象是指土地征收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合法建房用地手续,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房屋所有权人。第四条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管理工作;征地所在乡(镇...
发布时间:2012-10-11
(五)城市资源经营收入。第三条建设资金应用于:(一)辰溪县城东、城南基础设施建设;(二)辰溪县城东、城南棚户区、安置区建设;(三)县城规划区内由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四)县城规划区内由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储备土地征地拆迁支付的“农民三费”;(五)项目...
发布时间:2016-04-22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的人员: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
发布时间:2009-12-28
涉农项目和企业以租赁、承包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要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使用年限相衔接,使用期满要继续使用的,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申请延期;②对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供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③确需征用土地建设永久性设施的,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对...
发布时间:2013-07-24
税务部门应将采集的部门信息全部输入微机管理,及时整理、归集、比对,建立房地产税收管理综合信息库,应用到税收征管中。1、国土部门要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挂牌、拍卖)、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及建设用地情况等地籍信息及时告知税务部门。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转(出)让方、承受方的名称,土地所处位置及等级、面...
发布时间:200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