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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件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
发布时间:2018-03-08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3日辰溪规范城区房产建筑项目基本生活配套服务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房产建筑项目基本生活配套服务,促进城市基本生活配套服务法制化、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城区房产建筑项目是指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在建房产项目、竣工房产项目、其它在建建筑项...
发布时间:2016-06-03
规范性文件
地税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房屋出租、自营税收,是指出租、自营房屋(包括门面、住房、仓库等,下同)应当缴纳的地方各税。应缴纳的地方各税包括: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
发布时间:2009-12-09
第二条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坚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第三条本处置意见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房屋产权认定及“两违”建筑的处置。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被征收房屋合法性认定由县征拆办、国土资源、住建、房产、规划、城管、乡镇、村(社区)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第五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组...
发布时间:2018-08-20
4.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三、打击制止在建“两违”房屋建筑1.停工停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城镇规划区内所有在建“两违”建筑必须停工检查,相关部门立即停止供水、供电。2.处罚整改。根据在建“两违”建筑违法事实和具体情节...
发布时间:2016-06-02
发布时间:2020-09-28
发布时间:2020-09-28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催缴全县出租及自营用房税收的通告辰政函〔2017〕33号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湘地税函〔2017〕12号)及《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源普查工作的通告》(辰政函〔2017〕1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推动依法治税...
发布时间:2017-04-20
政府文件
第六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岩土勘察、幕墙、检测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个别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造诣较深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三)为...
发布时间:2012-09-28
发布时间: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