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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辰贫组发〔2017〕37号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核实作的知各乡镇、有关部门:根《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作的知》(湘扶办联〔2017〕10号)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作有关事项知如下:一、严格划定搬迁标。易地扶贫搬迁...
    发布时间:2017-05-30
  • 第九章操作程序第九条补贴对象持扶贫财银保审批表、保费清复印件、银行借与利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或“一卡信息复印件、经办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县联席办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汇总后交县财政局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县政府审批后,在5个作日内,由县财政局农财股办理...
    发布时间:2016-11-03
  • 辰溪县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辰溪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保证保险试点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我县财政金融扶贫作,...
    发布时间:2016-11-03
  • 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户口所在地派所报失,派所当场具《户口、居民身份证(件)报失》。申报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后仍未寻找到的,应当由户主提交户内有民事行为能力成员联合签名的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派所审核后予以补发。
    发布时间:2018-04-20
  • 全县广城镇居民:根湘政办发[2009]4号和湘劳社工字[2009]37号文件神,凡我县境内城镇居民,皆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基本养老保险。现将有关事项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凡我县境内户口登记在居民委员会未承包农村土地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包括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以上的员。二...
    发布时间:2009-03-24
  • 辰溪县民政府2019年4月22日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湖南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发布时间:2019-04-24
  • 户口登记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居民身份证补领是指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经报派所后,一个月未找到的,申明,凭此申明、申请《居民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所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补领新证后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给户口所在地派所。派所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结。
    发布时间:2018-04-20
  • 分贷统用统还式即企业就县扶贫办认定的特定项目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链接制,贫困村利用财政扶贫资金收益权质押办法,通过户贷村借县财政统还的形式,把贫困村后期村财政扶贫资金收益权质押湖南辰溪农村商业银行的方式,由贫困农户作为承贷和受益主体申请贷,再由企业统一集中使用、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偿还本。做...
    发布时间:2016-06-12
  • 湖南省民政府 2017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大数据发展与应用中的...
    发布时间:2017-11-23
  • 第四条补助户类资金通过“一卡”直接发放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户花名册内容包括贫困户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补助标和金额、“一卡”账号。第五条补助户类项目资金发放花名册须经村、乡(镇)负责签字并加盖位公章,再报县责任部门、县扶贫办主要领导审核。第六条规范验收流程。各责任...
    发布时间: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