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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五”末,在全省基本实现新农和城居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障政策相配套,更好地障参城乡居民的年基本生活。第四条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
    发布时间:2015-06-01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厅文件湘人社发〔2012〕45号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小集体职工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城镇小集体职工等养老障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
    发布时间:2012-07-18
  • 职工个人不得重复参且每人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重复领取二份以上养老待遇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认可发放其中的一份,多领取的养老金应予追回。
    发布时间: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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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12
  • 十四、调查显示,93.33%的受访者同意社经办机构将养老金等待遇发放到您的社卡银行账户中,6.67%的受访者养老金等待遇发放到您的社卡银行账户中。
    发布时间:2023-03-02
  • 4、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年起,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调待政策。五、办理时间及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二00九年四月一日开始办理。经办机构:县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5222241辰溪县企业社局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9-03-24
  •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关于解决未参城镇小集体职工等养老障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厅省财政厅(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2...
    发布时间:2012-07-18
  • 发布时间:2012-04-23
  •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辰溪县解决未参城镇小集体职工养老障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城镇小集体职工等养老障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县未参城镇小集体职工、“五七工”、“家...
    发布时间:2012-07-18
  • 发布时间:201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