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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依法处置闲置土地,有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等文件精...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26
面对连日大雨,镇党委书记吕长彦要求,镇村干部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信息通畅;要及时巡查防治,暴雨后2小时内,必须迅速了解灾情,并汇总上报;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落实紧急避让措施和临时安置点安排,确保应急救灾队伍24小时待命,力争把灾害降到最低程度。部分受灾情况...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7-04
人社知识宣传专栏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1
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在海拔一千多米的华能湖南让家溪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工程的100多名建设者坚守岗位,奋战一线。为赶工期,他们远离家人,驻守高山,轮班作业。“劳动者最光荣,奋斗者最伟大,“五一”劳动节大家依然坚守工作岗位,非常辛苦,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建设者们表示节日慰问。”5月1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05
通知公告
5、送粮人可预约送粮,对重金属质量标准有疑问的可申请免费上门检测粮食质量,每个乡镇集中检测一次,种粮大户需提供粮食产地溯源村委会及乡镇证明,粮食收购期间,随到随收(下雨天除外),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6、粮款结算不付现金,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广大粮农送粮时请携带好银行存折或卡以及本人的身份...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05
至7月2日凌晨,各责任人、巡查员、乡村两级干部到岗到位尽责,始终坚持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全天候24小时无缝值守巡查,确保全乡不垮“一塘一库一坝”,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03
1月26日上午8时至27日上午8时,我局组织人员冒严寒分三班分别在s228线沅陵沅水大桥的桥南和桥北,采用人工计数的方式连续24小时对沅陵沅水大桥过往车辆进行了续2015年12月10日后的第二次交通流量调查,本次调查数据为:小型货车3562辆/日、中型货车740辆/日、大型货车361辆/日、特大型货...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1-28
重大民生信息
(一)收购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1月31日(二)收购标准与价格:2023年产中晚籼稻(国标三等及三等以上),收购价格129元/百斤。(三)收购企业及程序:同上储备粮收购企业与收购程序。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重大民生信息
(一)收购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1月31日(二)收购标准与价格:2023年产中晚籼稻(国标三等及三等以上),收购价格129元/百斤。(三)收购企业及程序:同上储备粮收购企业与收购程序。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重大民生信息
(一)收购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1月31日(二)收购标准与价格:2023年产中晚籼稻(国标三等及三等以上),收购价格129元/百斤。(三)收购企业及程序:同上储备粮收购企业与收购程序。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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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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