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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资讯
一是积极部署,落实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将任务分配到管理部门、落实管理人员,实现点对点一一辅导。二是集中学习,提升水平。组织对纳服人员和管理员开展培训工作,分别就金三前台实名认证操作以及网上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两个方面进行培训,让大家学得会、弄得懂、会运用。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05
部门资讯
二是组织培训,操作人员学习实名制操作规程和方案、指引,确保实名办税顺利推进。三是多渠道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电子显示屏等载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优化服务,上门对企业进行辅导,在办税大厅安排导税人员进行现场解答和指导。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01
文件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13
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二、身份信息采集内容实行实名办税的范围为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管辖的所有纳税人,涉及的人员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发票领购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上述人员可以到...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2-27
人社知识宣传专栏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4
其他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已完成产权转让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土地未过户的,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时由房屋产权人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也可以缴纳当次转让的土地收益金。 五、划拨土地上的住房申请办理转...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09
《请示》明确了办理住房转让登记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房改房土地出让价款按我县相应区域基准地价60%的标准补缴;其他住房土地出让价款按基准地价70%的标准补缴:土地使用权性质继续保留为划拨的按不动产计税总额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四是对划拨土地上的住房已完成房屋产权转让登记,而土地未办...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09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8
9月21日,副县长、县农村综合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符峻组织召开了平台建设调度会。涉及的出列贫困村所属的6个乡镇党委书记和3个中标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14个平台建设滞后出列贫困村,进行了点对点调度,逐一排查问题,落实解决措施,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9-21
乡镇传真
龙乡商城,是五强溪镇首家电商平台,不仅能帮助拉动镇域经济增长,给更多的村民提供就业、创业平台,也是打开五强溪镇特色农村产品外销市场的一个契机,助力宣传五强溪镇、推荐五强溪镇、塑造五强溪镇农产品品牌,从而推动五强溪镇旅游事业的发展。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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