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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向秀因保管不善,将沅房他证城区字第5140003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重虎2025年8月5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05
文件通知
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10.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4
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10.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4
鉴于上述违法建筑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8月4日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凤凰山居委会信息公示栏、建(构)筑物现场等发布《公告》,要求建(构)筑物权属所有人自本...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04
(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者委托人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30
你有关切,我有回应。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联合湖南日报社推出——“帮你问到了”栏目,带来有关部门对百姓关注话题的权威回应。更多你关心的问题,欢迎文后留言或私信,我们会定期汇总并转送相关部门,帮你问到答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16
文件通知
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10.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19
经我局核查,因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发生变化,经研究,我局决定自2025年7月30日起撤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二酉苗族乡、沅陵镇太常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备案证明》,同时项目编码:2506-431222-04-01-480569相应作废。特此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30
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10.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9
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10.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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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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