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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同意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考的请示》(教师函〔2019〕15号)要求,从2019年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08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申请人应该在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校进行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经考察或考核确认为合格以上等级。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6...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12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申请人应该在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校进行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经考察或考核确认为合格以上等级。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6...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12
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申请认定高中(...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07
通知公告
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7.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12
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沅陵县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网报时间:10月11日8:00—10月24日17:00;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11
通知公告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3
通知公告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08
义务教育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4
通知公告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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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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