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3205个

  • 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请已经通过审核认定的申请人(名单附后),到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服务大厅44号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9
  •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3
  • 具体名单见附件。对认定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予以举报。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联系电话:0745-42300370745-4401500附件:沅陵县育局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册 沅陵县育局2025年7月2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2
  •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证书,且合证明在有效期内。(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育类研究生和范生,通过学能力考核且获得《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08
  •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 具体名单见附件。对认定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予以举报。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联系电话:0745-42219930745-4401500附件: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名册  沅陵县育局2024年11月4日 &ens...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4
  • 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5.非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1)申请认定...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12
  • 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5.非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1)申请认定...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1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沅陵县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网报时间:10月11日8:00—10月24日17:00;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11
  •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证书,且合证明在有效期内。(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育类研究生和范生,通过学能力考核且获得《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