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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依法处置闲置土地,有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等文件精...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26
通知公告
广大粮农:经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和县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协商,现就2022年我县粮食收购具体公告如下:1、收购开秤时间:2022年9月15日,前20天收购满足本地粮农。2、收购企业: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沅陵县新汽车站往凉水井集镇方向约2公里)。3、收购政...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05
重大民生信息
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出具,证明事项需明确粮源属于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生产,由乡镇、村二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二)支持预约售粮。为方便售粮,可联系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话:13337256508(张主任);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重大民生信息
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出具,证明事项需明确粮源属于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生产,由乡镇、村二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二)支持预约售粮。为方便售粮,可联系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话:13337256508(张主任);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重大民生信息
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出具,证明事项需明确粮源属于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生产,由乡镇、村二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二)支持预约售粮。为方便售粮,可联系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话:13337256508(张主任);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重大民生信息
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出具,证明事项需明确粮源属于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生产,由乡镇、村二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二)支持预约售粮。为方便售粮,可联系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话:13337256508(张主任);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重大民生信息
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出具,证明事项需明确粮源属于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生产,由乡镇、村二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二)支持预约售粮。为方便售粮,可联系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话:13337256508(张主任);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重大民生信息
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出具,证明事项需明确粮源属于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生产,由乡镇、村二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二)支持预约售粮。为方便售粮,可联系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话:13337256508(张主任);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重大民生信息
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出具,证明事项需明确粮源属于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生产,由乡镇、村二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二)支持预约售粮。为方便售粮,可联系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话:13337256508(张主任);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重大民生信息
三、注意事项(一)质量指标镉含量超标粮的收购,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出具,证明事项需明确粮源属于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生产,由乡镇、村二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二)支持预约售粮。为方便售粮,可联系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电话:13337256508(张主任);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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