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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是申请与分,中低收入家庭、沅陵县城无自有住房或家庭成员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2年无出售、赠与、征拆、拍卖房、新就业人员;五是使用与退出,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转让、转借、转租;六法律责任,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租赁管理工作接受会监督;
    发布时间:2024-09-23
  • (四)第三章监督与管理。主要容是特许经范围、监督和检测、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辖区套接户管管理。(五)第四章运营付费管理。主要容是商业行条件、应收费用标准。(六)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容是运营单位法律责任、门法律责任。(七)第六章附则。主要容是实施日期。
    发布时间:2023-10-10
  • 《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分运营管理办法》于2024年9月23日在沅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征求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24年10月23日,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ensp...
    发布时间:2024-10-23
  • 《沅陵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0月9日在沅陵政府网站上征求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023年11月9日,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13日 
    发布时间:2023-11-13
  • 发布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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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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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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