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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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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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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信访规范化办理公示栏
    根据您提供的息,再婚前各有一小孩,再婚后您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三小孩。办理生育登记,可自选择登记方式,由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及其委托的村(居)委员会(以下简称受理地)办理。(一)现场办理。拟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妻持相关证件到受理地现场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代办。
    发布时间:2023-09-12
  • 发布时间:2024-07-04
  • 发布时间:2024-07-04
  • (四)第三章评审容和方式。主要容是明确预(结)算评审容和开展评审的方式。(五)第四章评审程序与审批时限。主要容是明确评审程序、评审时限、严格控制程预算变更。(六)第五章职责分。主要容是明确定财政门、项目主管门、建设单位以及会中介机构和外聘专家应履的职责。(七)第六章评审资料。
    发布时间:2024-08-28
  • 发布时间:2021-10-29
  • 发布时间: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