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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方案》涉及收费价格调整对象为全县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12-28
  • 发布时间: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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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8月1日上午,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及相关幼儿园负责人对成本调查报告进行了会商,认为本次的成本调查报告结论精、真实,建议对我县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适当进行上调。会商后,我局召开了党组会,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作出了相应的建议。三、工作目为规范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促...
    发布时间:2023-12-28
  •  《沅陵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12月28日在沅陵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2024年1月28日,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4-01-29
  • (五)第四章法律责任。主要内容是明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罚内容及缴纳义务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金额比例。(六)第五章附则,主要内容是确定了各职能部门及代征单位的职责、污水处理费不足时的补贴方式、实施日期。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9日...
    发布时间:2023-10-10
  • 发布时间: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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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18
  • 发布时间: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