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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湘市监办发〔2020〕34号)要求,以下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15
食品安全
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四、科学食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可以长期食用,但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上规定的适用人群和食用量食用,切忌盲目食用。营养素补充剂类的保健食品,还要注意不要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以免补充过量。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2
食品安全
洗碗布、抹布用后,要及时彻底清洗,并经常更换。生熟分开01 生熟食物要分开 生的肉、禽、蛋、海产品、蔬菜等要用塑料保鲜袋、纸袋或适宜的容器装好后放在冰箱冷藏室或冷冻室底层;可以直接食用的乳制品、熟肉制品、罐头、饮料和水果等要放在冰箱冷藏室或冷冻室的上层;冰箱中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1
时政要闻
继续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相关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198人次,检查了56家经营使用单位;分局与教育、工商及街道办等鹤城区相关部门机构,联合开展了3次校园周边食品药品综合整治工作;参加了由卫生部门组织的打击无证行医违法活动的专项整治活动;参加了三角坪“地摊药”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24
工作动态
继续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相关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198人次,检查了56家经营使用单位;分局与教育、工商及街道办等鹤城区相关部门机构,联合开展了3次校园周边食品药品综合整治工作;参加了由卫生部门组织的打击无证行医违法活动的专项整治活动;参加了三角坪“地摊药”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24
根据《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近期,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蜂产品、蔬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蔬菜制品、糕点和肉制品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样,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10批次食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7
根据《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近期,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蜂产品、蔬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蔬菜制品、糕点和肉制品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样,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10批次食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7
2025年6月5日,我局收到本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27日对当事人经营的“香妃柑”、“佳农香蕉”和“云南杨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fhn20250413563、no:fhn20250413627、no:fhn20250413628)3份,香妃柑这份报告检...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19
2025年6月5日,我局收到本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27日对当事人经营的“香妃柑”、“佳农香蕉”和“云南杨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fhn20250413563、no:fhn20250413627、no:fhn20250413628)3份,香妃柑这份报告检...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25
2025年10月22日,我局接到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玛琪酥(香葱味),经抽样检验,样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风险控...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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