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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问卷调查的结果反馈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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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知识的调查问卷
2023-09-21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0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近日,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部门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全力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此次联合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三部门立足职能,分工...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7
此次行动聚焦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等重点涉校主体,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开展现场排查。重点核查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溯源管理、储存加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无死角。同时,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同步开展...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4
为进一步压实民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2026年1月20日,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2026年鹤城区民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为全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划重点、明要求、定方向。此次会议通报了2025年度鹤城区校园食品安全抽检总体情况,深入剖析了近期校园食品安全领...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6
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对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辖区内各中小学校负责人及大宗食材供应商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校园食品安全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必须守牢...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1
二、核查处置当事人生产经营脱氢乙酸其钠盐含量超标的蕨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3
2025年12月5日,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交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雪花酥,经抽样检验,样品中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风险控制经查明:上述批次的雪花酥,是当事人于2025年8...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30
2025年11月24日,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交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碱面,经抽样检验,样品中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风险控制经查明:其公司销售的碱面,是从中心市场的周元保那...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9
二、核查处置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山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7
2025年10月17日,我局接到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青辣椒,经抽样检验,样品中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风险控制经查明:当事人称被抽检批次的“青辣椒”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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