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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相关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和省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没有“蓝帽子”标识的食品产品宣称功效、疗效均为违法,不要相信。 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四、科学食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可以长期食用,但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上规定的适用人群和食用量食用,切忌盲目食用。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2
食品安全
即5℃-60℃,是食物不安全的危险温度。 01 室温不安全 在室温下,熟食存放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熟食和易腐败变质食品应冷藏存放(5℃以下);烹调好的食物在食用前要保持在60℃以上。室温放置时间越长,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风险就越大。从安全角度考虑,食物出锅后应立即食用。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1
时政要闻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用药理念和食品药品安全参与意识,我局利用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月等活动的开展,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所有乡镇,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工作人员及乡镇相关负责人的协助下,进行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在讲解等方式给老百姓面对面的沟通,为百姓饮食用药方面的疑点、难点及相关知识进行了讲...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24
工作动态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用药理念和食品药品安全参与意识,我局利用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月等活动的开展,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所有乡镇,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工作人员及乡镇相关负责人的协助下,进行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在讲解等方式给老百姓面对面的沟通,为百姓饮食用药方面的疑点、难点及相关知识进行了讲...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24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中方县、鹤城区及市局相关科室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7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中方县、鹤城区及市局相关科室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7
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风险控制经查明:怀化市鹤城区毛记食品店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从怀化市佳惠水果批发市场、怀化市佳惠物流水果公园小何进口香蕉批发部、怀化市洪源水果批发部购进上述香妃柑、佳农香蕉和云南杨梅,香妃沃柑购进数量为70斤,购...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19
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风险控制经查明:怀化市鹤城区毛记食品店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从怀化市佳惠水果批发市场、怀化市佳惠物流水果公园小何进口香蕉批发部、怀化市洪源水果批发部购进上述香妃柑、佳农香蕉和云南杨梅,香妃沃柑购进数量为70斤,购...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25
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风险控制经查明:该批次的玛琪酥(香葱味)是2025年7月27日由湖南零爱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配送的,共购进了1箱(11斤),进货价为53.2/箱,销售价散装5.8/斤,销售总价为63.8元,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收入6...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09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怀化市市场监管局已通报我分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食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我分局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附件:1.合格食品信息...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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