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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鹤城区财政局积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坚定不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在资金安排上,将“三农”支出作为重点,在区本级财政压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稳定粮食生产、耕地抛荒治理及奖补经费53.4万元。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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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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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2
工作动态
该区财政部门将专项行动贯穿于财政各项基础工作,制定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方案,抽调10余名骨干组成3个检查组,重点对财政账户、会计基础工作、乡镇财政管理等3个方面的基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核查指导工作。自2025年4月底起,已对11个乡镇(街道)财政所进行3轮次现场核查,目前正在开展第4轮现场核查。三是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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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1
权责清单
2鹤城区财政局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行政处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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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2
工作动态
目前,省、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已达838万元,为纳入“白名单”的24家企业放贷低息贷款约5219万元,对优质企业推行“无还本续贷”业务,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且同步建立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体系,为44家企业授信逾10866万元,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全面赋能区域企业发展。 &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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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4
免罚轻罚事项清单
4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处罚鹤城区财政局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财政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3.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清案件事实的;6.其他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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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2
工作动态
截至目前,2025年已收到各级财政衔接资金65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92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096万元、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2540万元。二、精准分配资金投向,发挥资源配置职能在资金分配使用上,财政局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将资金精准投向重点领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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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30
免罚轻罚事项清单
序号处罚事项名称实施机关不予处罚的情形不予处罚的依据1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鹤城区财政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2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处罚鹤城区财政局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3对会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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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2
要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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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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