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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问卷调查的结果反馈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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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知识的调查问卷
2023-09-21
食品安全
相关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和省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没有“蓝帽子”标识的食品产品宣称功效、疗效均为违法,不要相信。 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四、科学食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可以长期食用,但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上规定的适用人群和食用量食用,切忌盲目食用。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2
食品安全
即5℃-60℃,是食物不安全的危险温度。 01 室温不安全 在室温下,熟食存放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熟食和易腐败变质食品应冷藏存放(5℃以下);烹调好的食物在食用前要保持在60℃以上。室温放置时间越长,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风险就越大。从安全角度考虑,食物出锅后应立即食用。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1
时政要闻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用药理念和食品药品安全参与意识,我局利用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月等活动的开展,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所有乡镇,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工作人员及乡镇相关负责人的协助下,进行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在讲解等方式给老百姓面对面的沟通,为百姓饮食用药方面的疑点、难点及相关知识进行了讲...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24
工作动态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用药理念和食品药品安全参与意识,我局利用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月等活动的开展,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所有乡镇,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工作人员及乡镇相关负责人的协助下,进行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在讲解等方式给老百姓面对面的沟通,为百姓饮食用药方面的疑点、难点及相关知识进行了讲...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24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中方县、鹤城区及市局相关科室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7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中方县、鹤城区及市局相关科室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7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怀化市市场监管局已通报我分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食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我分局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附件:1.合格食品信息...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25
现将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2018年10月23日,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将报告送达至怀化市鹤城区中坡山马家垅山泉水厂,2018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水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经立案调查,该水厂...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19
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画、宣传册,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购买食品和特殊食品的注意事项等内容,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15
工作动态
11月12日市食安办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对鹤城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检查组首先对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询问,查看了各食安委成员单位的文本资料并听取了鹤城区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汇报,随后来到奇山猕猴桃基地、黄金坳农技站企业就落实质量安全管理...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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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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