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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结果约1284个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7-03
  • 5月23日,省农业保险费补贴绩效评价核查组一行来蓝对全县农业保险费补贴进行为期八天的核查作。当天上午,核查组在县财政局,与县财政、林业、农业、畜牧、保险公司等部门召开农业保险费补贴绩效评价核查见面会。会上,县财政局金融债务股负责人就农业保险2015-2017年基本情况、作开展情况、作成效及存在...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24
  • 率下调期间,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低于12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障部门报告,停止降低工伤保险率。此次阶段性降低全省社会保险费率期满后,全省社会保险费率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我省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情况再统一作相应调整。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12
  • 率下调期间,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低于12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障部门报告,停止降低工伤保险率。此次阶段性降低全省社会保险费率期满后,全省社会保险费率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我省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情况再统一作相应调整。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15
  • 2.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3.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4.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15
  • 2.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3.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4.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15
  •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意味着上述4类型养老保险均有税务部门征收。二、职养老保险基数是什么?根据《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资为个人缴资基数。本...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21
  • 严格落实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等政策要求,确人应享尽享。四是确服务优化到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将征收明细信息传递给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障、医疗障部门,确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04
  • 为强化和完善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引导财产保险公司做好产品管理作,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更好地护投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监会近日颁布了新修订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去年“十一”起正式实施...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04-01
  • 工伤保险及待遇规定1、参范围:我县工伤保险范围包括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缴标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个人不需缴。单位按职资总额为缴基数,按工伤保险不同行业分为三类,分别确定基准率,一类行业为1%;二类行业为2%,三类行业为3%(采石场、...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