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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提高“新环保法”在我省公众中的知晓度,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护,凝聚社会合力共同境,为新法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省人大资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共同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与宣传活动。大赛设一等奖10名,证书和1000元奖金;二等奖20名,...
    发布时间:2015-03-25
  • 根据《蓝山县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县辖区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对本县境污染问题进行举报的,请拨打电话12369、0746-2218930、13974673607。县环保局将认真受理,为其密,及时查处,并按有关规定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2017-04-28
  • 发布时间:2017-08-29
  • 发布时间:2015-09-09
  • 各党组织及个人捐款明细如下:序号单位姓名捐款金额(元)1组织退休支李家学1002组织退休支唐有权1003组织退休支彭忠元1004组织退休支黄传贵2005县科技局陈晓波1006县科技局邓晓菊2007县科技局何国文1008县科技局曾样军1009县科技局成秀娟10010县科技局吴会余501...
    发布时间:2013-08-27
  • 发布时间:2015-04-28
  • 受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蓝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近期)”的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编制工作,根据《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2006]28号)的要求,公开有关境影响评价的...
    发布时间:2017-09-04
  • 按照地表水(境)功能区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要组织水利、环保、供水等部门进行科学论证,科学合理地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为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县人民政府要在核准的饮用水源地,划定分水域和陆域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护区和准护区。四、综合治理,预防饮用水水源污染。
    发布时间:2013-04-24
  • 为推进政府部门权力高效透明,依法全面履行职能,2016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政府机构改革后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梳理,在已公布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第一批)的基础上调整规范了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运行流程以及承诺限时办结等均按市里统一规范。现将蓝山县政府工...
    发布时间:2016-08-30
  • 调查征集
    考察预告根据安排,县委考察组于2012年7月5日,对县环保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考察,推荐优秀干。欢迎广大干群众对考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对考察对象有意见和建议,请向考察组反映。
    发布时间: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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