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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县文体广新局决定开展冬季、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以下简称“两会”)全县文体广新系统、文化体育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
    发布时间:2016-12-16
  • 为确保“节、两会”期间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节、两会”期间电力保障工作。“节、两会”是全省人民生活中的大事,保障“节、两会”期间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是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电力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重大政治责...
    发布时间:2013-01-05
  • 根据永卫计发[2016]36号文件精神,分配我县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程60人,现已全部出院,完成任务100%。救治救助病人除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报账外,每人救助5000元,用于病人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费用。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至201年11月8日。
    发布时间:2016-11-01
  • 发布时间:2014-12-23
  • 发布时间:2016-11-14
  • 发布时间:2016-11-14
  • 发布时间:2014-12-05
  • 关于对蓝山县“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病人救治救及县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完成情况公示按照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建立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湘统[2006]89号)要求,现将我局所承办的2015年“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及县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根据湘办...
    发布时间:2015-11-09
  •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7]87号文件精神,经蓝山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议研究决定,我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从2013年9月1日起按8元/㎡标准执行。特此公告!蓝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发布时间:2013-08-22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湘政法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上一轮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蓝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7月1日
    发布时间:201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