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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招商项目概况1、项目范围双牌县县域范围内耕地补平项目。2、项目内容及规模整改续建2018年度已立项实施未报备验收项目,水田约  亩,旱约   亩。三、招商模式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通过对报名人资格条件审核,确定投资人,并按相关法律及规定与...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20
  • 责任清单
    第十二条耕地用税由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同级方税务机关。获准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用税。土管理部门凭耕地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批准书。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21
  • 责任清单
    类别行政征收实施主体县国土资源局行使层级实施依据《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对耕地建房的,必须经建房农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当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21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县国土资源局行使层级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造成土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20
  • 类别行政确认实施主体县农业委行使层级实施依据《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非农建设耕地的质量进行等级鉴定,出具耕地质量等级鉴定报告。耕地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耕地质量鉴定等级,充与其质量相当的耕地。流程图备注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21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非农建设耕地的质量进行等级鉴定,出具耕地质量等级鉴定报告。耕地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耕地质量鉴定等级,充与其质量相当的耕地。流程图备注...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22
  • 双牌县上梧江瑶族乡积极谋划,迅速行动,全力推进2022年恢复耕地图斑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藏粮于、藏根于技”战略,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非农化”,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接到整改任务后,上梧江瑶族乡党委政府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利用乡、村、组三级“田长制”体系,按照“...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14
  •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10
  • 要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用秩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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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