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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购进、供应、管理、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法储存、销售或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购进、供应、管理、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法储存、销售或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含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
- 咨询方式 0746-8219580
- 承诺办结时限 1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冷水滩区九疑大道与湖塘路交汇处冷水滩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对医师违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未按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造成严重后果,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规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而造成严重后果,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等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 咨询方式 0746-18374615592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冷水滩区欣欣路152号凤凰街道办事处1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6-13762960346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便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伊塘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6-8681780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冷水滩区伊塘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菱角山街道办事处
- 咨询方式 0746-13874761748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冷水滩区菱角山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1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