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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2017及以前年年考试合格并复审通过的会计初级技术资格证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挂网之日起到各自填报的报名点领取证书。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01
  • 请2017及以前年年考试合格并复审通过的会计初级技术资格证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挂网之日起到各自填报的报名点领取证书。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01
  • 请2017及以前年年考试合格并复审通过的会计初级技术资格证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挂网之日起到各自填报的报名点领取证书。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01
  • 请2016年考试合格并复审通过的会计中级技术资格证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7月1日前到各自填报的报名点领取证书。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 请2016年考试合格并复审通过的会计初级技术资格证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7月1日后到各自填报的报名点领取证书。(仅限2016年考试复审通过的考生)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18
  • 请2019年及以前年考试合格并网上公示合格了的考生,进湖南会计信息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窗口填好申领,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本公告挂网之日起到郴州市财政局(地址:惠泽路38号市财政局)1楼会计科103办公室领取证书。咨询电话:0735-2371007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23
  • 请2017及以前年年考试合格并复审通过的会计中级技术资格证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挂网之日起到各自填报的报名点领取证书。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18
  • 郴州市及各县(市、区)考生:会计资格考试用书已经到达,请报考人员带考试用书征订单和收据到报考所在地领取考试用书,并备好零钱,有部分书款有错,将退款。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7-02-14
  • 郴州市及各县(市、区)考生:会计资格考试用书已经到达,请报考人员带考试用书征订单和收据到报考所在地领取考试用书,并备好零钱,有部分书款有错,将退款。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7-02-14
  • 我中心是市财政局唯一指定的会计人员考前培训单位,中心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前培训已有十余年,具备一支专业的教师队伍。为配合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帮助我市应考人员准确抓住考试重点、难点,提高考试合格率,我中心决定举办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
    郴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