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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应诉
    2019年3月1日下午约5点左右,申请人检查完作,骑电动车回宿舍上完厕所后,准备将电动车开到办公楼一楼入库充电,在途经栖凤渡老税务所后面的斜坡时意外摔倒,致右股骨粗隆间骨折。申请人出事地点在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内,应算作场所。受时间为下班,骑公司电动车入库的时间应算作时间,应当认定为工伤。请求...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 2.被申请人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证据不足、认定事实错误,第三人不构成工伤。第三人声称其于2015年9月10日上午10时左右,与唐顺金等人在临武县三区煤矿井下作,被一根坑木打中背肋部受,与客观事实不符。实际上,第三人是于2015年9月12日下午5时左右,在村里变压器上接电时从高处摔下来而受(有村民...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07
  •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7-01
  •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3-25
  •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9-08
  •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1-25
  •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1-22
  •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6-28
  •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3-25
  • 郴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