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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困人员
    城乡老年、残疾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义务,或者其法定赡、抚、扶义务无赡、抚、扶能力三个条件,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我县特困人员正在重新进行认定,此次重新认定的对象为已享受201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01
  • 救助政策
    城乡老年、残疾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义务,或者其法定赡、抚、扶义务无赡、抚、扶能力三个条件,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我县特困人员正在重新进行认定,此次重新认定的对象为已享受201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9
  • 救助政策
    城乡老年、残疾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义务,或者其法定赡、抚、扶义务无赡、抚、扶能力三个条件,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我县特困人员正在重新进行认定,此次重新认定的对象为已享受201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9
  • 特困人员供养
    城乡老年、残疾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义务,或者其法定赡、抚、扶义务无赡、抚、扶能力三个条件,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我县特困人员正在重新进行认定,此次重新认定的对象为已享受201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9
  • 特困人员
    城乡老年、残疾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义务,或者其法定赡、抚、扶义务无赡、抚、扶能力三个条件,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我县特困人员正在重新进行认定,此次重新认定的对象为已享受201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01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42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护理费用不得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各敬老院集中供养全失能特困每年补1万元护理经费。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01
  • 2017年2季度,全市特困供养人员22166,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4020.347万元。县市区季度末供养数累计发放资金(万元)北湖区551126.12苏仙区1332314.08桂阳县5158925.827宜章县1784396.7永兴县3293312.59嘉禾县1767377.694临武县193...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7-07
  • 2017年3季度,全市特困供养人员22103,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5908.86万元。县市区季度末供养数累计发放资金(万元)北湖区584198.47苏仙区1168261.26桂阳县51581373.77宜章县2070724.7永兴县3168356.22嘉禾县1767377临武县1910626汝...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26
  • 请下载查看:2017年1季度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情况统计表.doc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26
  • 请下载查看:2017年1季度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情况统计表.doc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