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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汝城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 文件类型: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7-04-21
- 文号:汝政办发〔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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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
2017年1月特困人员供养公示名单.xls现将我县特困人员2017年1月份保障金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以采取当面、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举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受理单位:汝城县民政局受理电话:8226665
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1-10
社会救助
汝城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7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20
社会保险
汝城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7
社会救助
汝城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16
社会救助
汝城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7
特困人员
现将我县特困人员2017年11月份保障金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以采取当面、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举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受理单位:汝城县民政局受理电话:82266652017年11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发放表公示.xl
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3
政府办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辖区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第四条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第二章五保供养的条件和申请程序第五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老年、残疾和青少年村民,可享受五保供养待遇:(一)无劳动能力。年满...
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11-12
乡镇动态
采取到村部集中评估和上门评估的两种方式,由专业机构对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况、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据悉,参加此次评估的特困供养人员共有271名,此项工作的开展为老人们身体健康提供了更为精确的信息,让老人们感觉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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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2
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县民政部门是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第五条县人民政府将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及供养服务机构责任险、供养人员意外伤害险、供养服务机构全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等费用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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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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