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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武县盛达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 文件类型: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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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陈乐民(临武县乐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政处罚决定
- 文件类型: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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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武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安排》的通知
- 文件类型: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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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认真落实“临协办发〔2017〕23号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和质量监管的监督 建议的通知”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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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江镇开展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及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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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出具《检验报告》(no:食安2021-09-3831):当事人2021年8月23日生产的“脆椒萝卜”(净含量450克/瓶)铅(以pb计)项目实测值1.29,标准指标≦1.0,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食品。2021年10月8日...
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17
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6月13日本局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6月23日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用农产品相关合格证明材料。本案中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在法定日期内提出复检。7月1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
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19
经抽样检验,铅项目指标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质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立即下架涉案食品,启动召回措施。同时,对当事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上述涉案产品。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于5月30日向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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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3
临武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16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监案处字〔2019〕09-29s号对临武县盛达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登记名称:临武县盛达超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31025062216050l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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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2
住所:临武县********身份证号:431025************联系电话***********住址:湖南省临武县*********2019年10月22日,本局委托深圳三圆检测监管服务有限公司的抽检人员由本局执法人员陪同经出示执法证后对舜峰镇南北街76号门面经营的蔬菜抽检了芹菜为检测样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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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2
审理现场审理现场11月27日,临武县法院对石某田、龙某才、廖某金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查明,2018年4月22日下午,被告人临武县岚桥镇大广村石某田将自己养猪场的3头病死母猪,通过保险理赔后,在临武县动物监督所南强分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3头病死母猪进行了深埋无害化处理。按程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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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28
2024年7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该批次食品原料(葱)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后,当事人涉案不合格食品原料(葱)已全部用完,无法召回。经过计算,涉案不合格食品原料(葱),货值金额为73元,因当事人涉案不合格食品原料属于热食类食品制作香料,用于烹饪热食类菜品用,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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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0
临武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1
至案件调查终结时,无消费者退货退款,也未接到不良问题的反馈。另查明,你单位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信息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等内容,未履行食品经营者的法定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4年3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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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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