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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政府规范性文件,于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垂直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于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后15日内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法制部门(机构)对符合报备规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登记,按月公布目录,并进行事后监督审查。”3...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18
  • 2.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政府规范性文件,于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垂直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于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后15日内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法制部门(机构)对符合报备规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登记,按月公布目录,并进行事后监督审查。”3...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18
  • 政策文件及通知
    桂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本禁火令。一、全县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春节、元宵、清明、中元等传统拜祭节日和春耕备耕、秋收冬种期间以及森林...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29
  • (六)加强基层主建设,完善对村委员会的指导,推进村务公开,推进村委员会自治。(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行执法工作,健全完善与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址:桂阳县浩塘镇人民政府办公时间:夏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3:00-...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3-27
  • 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任何单位和个发现森林火情,有义务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话:4438119。县政府对举报、制止违令野外用火的员实行奖励,凡举报违令野外用火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凡扭送1名违令野外用火员,经森林公安机关给予行拘留并执行的,奖励1000元,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7
  • (六)加强基层主建设,完善对村委员会的指导,推进村务公开,推进村委员会自治。(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行执法工作,健全完善与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12-23
  • 政策文件及通知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森林防火区范围内居生活用火、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交通工具,要按规定落实相应防火措施。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宣传、加强巡查。任何单位和个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火办(值班电话:4520398)报告。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06
  • 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档下载链接:4号桂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doc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15
  • 文档下载链接:4号桂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doc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15
  • 政策文件及通知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森林防火区范围内居生活用火、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交通工具,要按规定落实相应防火措施。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宣传、加强巡查。任何单位和个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火办(值班电话:4730024)报告。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