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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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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7-06-12
- 文号:桂政办发〔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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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7-06-12
- 文号:桂政办发〔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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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6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1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2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06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0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06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桂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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