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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备案
- 实施机关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0735-3302927
-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西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69号发改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
- 实施机关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0735-3302927
-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西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69号发改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
- 实施机关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0735-3302927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西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69号发改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