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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采取的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维修服务对机构等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生产经营添加药品食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未按照药品标准生产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药品经营企业违规购销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查封、扣押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产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实施机关 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咨询方式 1.政务中心咨询:申请人可通过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的咨询导办台或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的自助查询机上进行查询。 2.窗口咨询: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3楼220-222号),电话咨询号码:0735-2877315。 3.网络咨询:登陆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zs.gov.cn)→选择 “服务”→“部门服务”→选择实施部门“市食药监局”→选择办理项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邮寄证明”→选择“在线咨询”或“办件查询”进行咨询。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办公地点: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市体育馆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药品研究单位未依法报告产生的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实施机关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1.政务中心咨询:申请人可通过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的咨询导办台或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的自助查询机上进行查询。 2.窗口咨询: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3楼220-222号),电话咨询号码:0735-2877315。 3.网络咨询:登陆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zs.gov.cn)→选择 “服务”→“部门服务”→选择实施部门“市食药监局”→选择办理项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邮寄证明”→选择“在线咨询”或“办件查询”进行咨询。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4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办公地点: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市体育馆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实施机关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1.政务中心咨询:申请人可通过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的咨询导办台或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的自助查询机上进行查询。 2.窗口咨询: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3楼220-222号),电话咨询号码:0735-2877315。 3.网络咨询:登陆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zs.gov.cn)→选择 “服务”→“部门服务”→选择实施部门“市食药监局”→选择办理项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邮寄证明”→选择“在线咨询”或“办件查询”进行咨询。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办公地点: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市体育馆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