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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标识不合规的以及伪造、冒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不符合民建筑节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合格报告或者从事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测评的机构出具能源利用效率测评虚假报告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按照职责分工对能源效率标识备案、变更、使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汝城县发改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产品、设备,未按照规定配备、使能源计量器具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

  • 实施机关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

  • 实施机关 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0735-8628389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桂东县沤江镇桂东大道22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发改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

  • 实施机关 苏仙区发改局
  • 咨询方式 0735-2990919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苏仙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53号、54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

  • 实施机关 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0735-8628389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桂东县沤江镇桂东大道22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发改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

  • 实施机关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0735-3302927
  •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西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69号发改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

  • 实施机关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0735-3302927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西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69号发改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