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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20日,大通湖区政就“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开展“‘益’起来协商协商议政活动,区人大政委副主任向见军、部分政委员、群众代表与副区长徐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协商,就辖区内规范、文明养犬事项共对策,凝聚多方共识,助推规范、文明养犬行为落地落实。会议现场今年3月,一些群众通过委员作...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3-07-20
  •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11-25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该项目农民保障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4月30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4-30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该项目农民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7月20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7-20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该项目农民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7月20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7-20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该项目农民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7月16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7-17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11月23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11-23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该项目农民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7月16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7-17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12月2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12-02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12月2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