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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志愿服务者向老年群众发放了《防养老诈骗指南》宣传手册,耐心回答老年人的咨询,手把手的指导老年朋友熟悉操作智能手机并下载反诈app,线上参与调查问卷。“今天的课让我受益匪浅,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绝对不会上当受骗了,回家还会向家人和身边的朋友宣传今天学到的内容”前来听课的张嗲感慨地说,本次活动充分体现...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3-03-15
你有关切,我有回应。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联合湖南日报社推出——“帮你问到了”栏目,带来有关部门对百姓关注话题的权威回应。更多你关心的问题,欢迎文后留言或私信,我们会定期汇总并转送相关部门,帮你问到答案。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4-08
户籍管理
已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人员,需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的。(十)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5
户籍管理
户籍迁入登记:第十九条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第二十条未成年人投靠其父或者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者母户口所在地。子女投靠城...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3
户籍管理
对不愿送交儿童福利机构的无户口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行了采集其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内进行比对、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后,办理户口补登,将其户口登记在社区公共集体户或者抚养人家庭户上。登记在抚养人家庭户上的,家庭...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3
今日头条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9-05
户籍管理
第五十三条 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公民的户口登记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或者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的户口登记出生日期与组织认定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第五十四条&ens...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3
标准体系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12
户籍管理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第五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由具有户口登记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口(治安)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第二章立户、分户第六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本办法所称“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第七条符合...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14
回应关切
你有关切,我有回应。湖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推出——“帮你问到了”栏目,带来有关部门对百姓关注话题的权威回应。更多你关心的问题,欢迎文后留言或私信,我们会定期汇总并转送相关部门,帮你问到答案。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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