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5892个

  • 13日下午4点44分,热心的农农村局员袁静在作群发布失物招领10分钟不,就通过网格管理找到了失主了解,丢失身份证的“马哈”小文是今年的高考考生,就读于桃江县第一中学,高考后与同学在喜福楼聚会时不慎将身份证遗失,事后自己并未发觉,直罗娟跟小文的爷爷联系。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3
  •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6
  • 上述证经执法员核对,真实、合法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2024年10月12日上午09时25分,当事桃江县农综合行政执法队303办公室,执法员直接将《桃江县农农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桃农(渔政)罚告听〔2024〕63号)送达给当事,由当事签收。依《中华民共和行政...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 经查:当事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证明:证材料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2页。证明当事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涉案所用作案工具及捕捞的渔获物信息。证材料二、《证复制(提取)单...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6
  • 经查:当事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证明:证材料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1页。证明当事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涉案所用作案工具及捕捞的渔获物信息。证材料二、《证复制(提取)单...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 经查:当事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证明:证材料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1页。证明当事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涉案所用作案工具及捕捞的渔获物信息。证材料二、《证复制(提取)单...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7
  • 证明当事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经执法员核对,真实、合法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本机关认为:当事使用禁用渔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的规定。依照《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2
  • 证明当事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经执法员核对,真实、合法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本机关认为:当事使用禁用渔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的规定。依照《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1
  • 证明当事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经执法员核对,真实、合法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本机关认为:当事使用禁用渔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的规定。依照《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 本机关认为:当事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条“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之规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确凿,适用法律确,应当按照《湖南省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应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无从轻从重情节。依照《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