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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执法事项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府公安关签发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以适当延长,但正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22
  • 行政执法依据
    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国公民,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关统一制师乍、发放。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3
  • 户籍管理
    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2-30
  • 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18
  • 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27
  • 户籍管理
    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01
  • 行政执法事项
    临时居民身份证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法》(2005年6月7日公安部令第78)本法律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居住在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22
  • 行政执法依据
    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法》   第八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民政府公安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十七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件工本费。
    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3
  • 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01
  • 户籍管理
    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