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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将予以删除。二、针对网上不实信息或言论,请广大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损失。若有疑问,可拨打征信中心唯一客服电话400-810-8866进行咨询。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新闻出版版权
第七条申请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二)有确定的名称,名称应充分体现编印宗旨及地域、行业或单位特征;(三)有确定的编印目的和固定的发送对象,编印目的应限于与编印单位业务相一致的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编印内容应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企...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12
新闻出版版权
第七条申请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二)有确定的名称,名称应充分体现编印宗旨及地域、行业或单位特征;(三)有确定的编印目的和固定的发送对象,编印目的应限于与编印单位业务相一致的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编印内容应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企...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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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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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申请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二)有确定的名称,名称应充分体现编印宗旨及地域、行业或单位特征;(三)有确定的编印目的和固定的发送对象,编印目的应限于与编印单位业务相一致的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编印内容应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企...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12
政策文件
部长姜大明2018年3月2日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8年1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保护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02
社会保险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社会保险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2
政务要闻
钟剑波在县人社局了解人社相关服务工作情况钟剑波一行先后来到南县“三所合一”工程项目现场、花甲湖社区、社保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人社相关服务工作情况。近年来,县人社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保体系、落实人事人才管理、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座...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09
部门动态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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