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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南县粮食收购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各粮食储企业抢抓时机,积极开展粮食收购,确保粮食颗粒归仓。满载稻谷的车辆12月13日,安米业基地一派繁忙,一辆辆满载稻谷的车辆络绎不绝,储入库前,一车车稻谷需要经过登记、称重、检验、除杂等一系列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合格的稻谷才会储入库、分仓储存。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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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14
  • 第三家鼓励特定领域的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四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主管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监督管理工作,务院公安、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8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01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05
  • 9月19日,南县召开“三无”船舶回收拆解工作动员会,副县长提名人选王强参加。会议现场会议宣读了南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三无”船舶回收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听取各乡镇“三无”船舶回收拆解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各乡镇当前工作的完成情况。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21
  • 钟剑波指,民以食为天,粮食收购是安天下、保民生的重要工作,既是经济任务、又是政治任务,特别是对于产粮大县的南县,更是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标准完成夏粮收购工作。钟剑波强调,要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对粮食收购全过程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01
  • 经县禁捕退捕指挥部办公室审定,现将第二批(443户)退捕渔民证照回收奖补资金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0年10月5日—10月11日),公示期举报电话0737-5221741,公示期欢迎实名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0
  • 履行方式可以由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协确定。还要求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应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回收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办法》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应当按照“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充分资源化利用;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0
  • 经县禁捕退捕指挥部办公室审定,现将第一批(585户)退捕渔民渔船渔具回收补偿及奖励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0年7月1日—7月7日),公示期举报电话0737-5221741,公示期欢迎实名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