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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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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教育局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7-04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普通高等...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04
义务教育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3
通知公告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23
义务教育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07
义务教育
南县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保证2021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06
义务教育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5
通知公告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7
通知公告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26
义务教育
南县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保证2021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06
政策文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7.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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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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