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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执法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9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9
部门动态
1月12日,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浪拔湖镇党委政府组成“送喜报小分队”,在锣鼓声中为2020年度在部队立功授奖的现役军人家庭开展送喜报活动,传递党和政府对现役军人及家属的关心和关爱。送喜报活动每到一户,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丁国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为现役军人家属披挂绶带、颁发...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13
视频新闻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11
这里俨然成了防溺水的“小学堂”,也成了孩子们暑假的快乐驿站。临时老师辅导孩子写作业五福村妇女儿童之家面积近65平方米,藏书近1000册、有阅览长条桌椅3套,配置电脑1台、电视1台。该儿童之家通过村村响、广播、微信、下村走访等方式宣传发动儿童、家长到妇女儿童之家参加专题活动和自主活动。且实行妇联执委...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26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30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30
通过“结对共建”活动的开展,现场参观学习了税务总局南县税务局工会的文化展厅、建设展板、职工活动中心、职工书屋等阵地建设情况。座谈会上,结对工会就以“提升结对共建实效实现优势互补”为主题展开讨论,就职工之家建设、组织建设、权益维护、活动开展等特色工作展开了深入交流探讨。通过开新局、谋新篇、补短板、强弱...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13
政策文件
行政执法救济方式与渠道一、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6
公示公告
四、救济渠道1、申请行政复议(一)复议机关:南县人民政府。(二)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2、申请行政诉讼(一)诉讼机关:沅江市人民法院。(二)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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