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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点(南县征征拆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办理征补偿登记,联系人:彭星,联系电话:0737-5888028。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拆机...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6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7
  • “春节期间的物资保,是关系民生的头等大事。”武圣宫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秦明表示,“我们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进一步加大蔬菜采收和配送力度,全力保障新鲜蔬菜持续、稳定供应市场,既要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放心、价格合理的新鲜蔬菜,也要让农户的辛勤付出得到有回报。”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蔬菜保工作,武圣宫...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5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8
  • 九、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点(南县征征拆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办理征补偿登记,联系人:彭星,联系电话:0737-5888028。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5
  • 九、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点(南县征征拆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办理征补偿登记,联系人:彭星,联系电话:0737-5888028。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拆机...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7
  • 九、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点(南县征征拆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办理征补偿登记,联系人:彭星,联系电话:0737-5888028。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拆机...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6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30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