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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综合执法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年建设部令第95号)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的付款1%以下的罚款。法定期限违法行为被发现之日起两年内...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0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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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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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局“一件事一次办”方案涉及事项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部门综合收件材料清单办事流程专窗人员办结时间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窗口)1、南县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受理,初审,审批,办结彭琨1个工作日2、购身份证明(...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06
  • 城市综合执法
    第二章销条件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商品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商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