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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2
  • 公示公告
    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宾馆不能示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_现场笔1份、问笔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执照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8
  • 公示公告
    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酒店不能示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_现场笔2份、问笔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执照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3
  • 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x主题酒店不能示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现场笔2份、问笔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执照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4
  • 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客栈不能提供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1份;2、该单负责人谭xx《问笔》1份;3、该单《营执照》复印件1份;4、该单负责人谭xx身份证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03
  • 南县正大法律服务所邓志祥主任联系电话:13054107318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3
  • 南教督办通〔2019〕5关于聘任伍克兵等30同志为督学责任区兼职督学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关各股室、局直各二级构、各督学责任区: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督学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督导事的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南县督学聘任和挂牌督导办法》,...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5
  • 市场,蔬菜、水果、豆品、熟食、水产等商品摆满各个摊,品类齐全,市民正在有序进行选购。在鲜肉区,新鲜的肉类供应充足,市场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生,无论是从人员还是顾客都自觉佩戴口罩,遵守疫情防控规,秩序井然。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12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