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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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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5-11-09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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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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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障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工会、行业工会对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进行监督。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应当引导、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5-07-08
保障工作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6-08-15
保障工作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6-08-15
政务要闻
7月12日,益阳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沅江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杨丽萍出席会议并讲话。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不断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企事业单位总数1386家,涵盖职工131785名,...
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7-13
nxdr-2015-06002南人社发〔2015〕7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通知各用人单位、乡镇工会联合会及企业工会: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进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持续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09
安工发[2015]8号安化县总工会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通知各乡镇工会联合会、人社服务中心、县属有关企业单位: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职工和企业共谋发展、共享成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定在全县开展...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5-04-01
劳动保护
全县各用人单位:根据《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助推企业更好发展,特发出提示如下:一、积极响应要约,主动协商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和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5-07-11
通知公告
全县各用人单位:根据《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助推企业更好发展,特发出提示如下:一、积极响应要约,主动协商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和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5-07-11
③向上级工会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在协商要约发出20日内,由用人单位工会向上级工会和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3、协商准备。①收集各方面意见。双方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收集职工和单位内部各管理部门对本次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和要求。②准备协商资料。协商双方收集协商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4-11-18
二是要学用结合、勤于思考,切实提升能力水平。三是要端正学风、遵守纪律,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通过此次培训,培养一支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骨干队伍,助推全市工会劳动关系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谢灿华)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08